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
(白)食药监食行罚(2017)E055号 |
处罚名称 |
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监督检查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监督检查 |
处罚依据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白城市中心支行食堂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2223231967****009X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生厚良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08 |
处罚机关 |
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220801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12/19 |
备注 |
主办:白城市人民政府 | 承办: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技术电话(传真):0436-320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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