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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白农种罚[2017]004号

处罚名称

未按规定备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责令改正

处罚事由

未按规定备案

处罚依据

《种子法》第九章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

行政相对人名称

洮南市东阳种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881664275496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代码)

220881000003664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2223021971****0910

法定代表人姓名

温东阳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24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0

地方编码

2208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7/04/27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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