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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白)安监案〔2017〕103号

处罚名称

镇赉县胜利加油站安全生产培训违法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处罚依据

镇赉县胜利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该加油站作出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镇赉县胜利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821826217695E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周凤刚

处罚结果

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21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0

地方编码

2208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7/12/1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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