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
(白)安监罚〔2017〕106号 |
处罚名称 |
白城市洮北区镇南产业园加油站安全生产隐患管理违法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处罚依据 |
白城市洮北区镇南产业园加油站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加油站作出人民币3000.00元(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白城市洮北区镇南产业园加油站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802MA13WX4Q4N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国刚 |
处罚结果 |
罚款3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21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2208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12/15 |
备注 |
主办:白城市人民政府 | 承办: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技术电话(传真):0436-3206855
网站标识码:2208000056 | 吉ICP备17005202号 |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69号
访问量: | 建议您使用IE8以上版本或使用360极速模式
网站标识码:2208000056 | 吉ICP备17005202号 |

访问量: | 建议您使用IE8以上版本或使用360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