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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2018-01-15 来源:    字号: 收藏

 

——2018年1月11日在白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白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军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深化检察改革,继续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市检察院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一、聚焦主旨主线,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积极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扶贫攻坚,帮助通榆县强胜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有149户贫困户喜迁新居,项目实施后该村每年宅基地土地流转收益超过100万元;为避免贫困户脱贫后因特殊原因再次返贫,筹措50万元建立了兜底扶贫基金;帮助清理村级债务80万元。该村已申报整村脱贫。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7万元,用于包保的阳光社区、新安社区购置办公设备、解决实际困难。为包保的74户贫困户捐助慰问金7.1万元。老城改造中所包保的违章建筑自主拆除率达到100%。结合检察职能服务企业发展,在为国家挽回3800余万元税款损失的前提下,对三家民营企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立足检察职能保障民生。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危房改造补贴、玉米补贴、草原生态补贴等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38件117人,向发案单位提出堵塞漏洞、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4份。服务生态建设,开展环境资源犯罪侦查监督专项行动,对4人涉嫌滥伐林木罪进行立案监督,对破坏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涉嫌构成犯罪的53人依法提起公诉。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对15人依法提起公诉。深入排查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2件,法院已判决胜诉4件,全省行政检察工作现场会在白城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了白城公益诉讼工作经验。镇赉县院被评为全国“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先进院。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共批捕1066人、起诉1559人;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和特殊主体犯罪,不批捕237人、不起诉187人。接待群众来访265人次,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解决纠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刑事赔偿、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依法支付赔偿金、救助金18.3万元;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6件。洮北、洮南、大安三个基层院的控申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二、促进反腐倡廉,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做好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原则,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92件197人。全力配合侦查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对涉改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装备、案件线索、档案资料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做好待转隶人员的思想工作。狠抓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确保转隶后工作有序衔接。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在民政、银行、通信、供电、邮政等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5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依托覆盖城乡的邮政网络,将“邮政路”打造成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的“清风路”。

三、深耕主责主业,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刑事检察突出质量和效率。牢固树立“在保障人权中打击犯罪”的理念,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5件,追捕12人,对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件;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件,目前法院已经采纳4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民愤极大的史某等3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依法提起公诉。与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合力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全省率先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帮助8名失足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民事行政检察突出创新和实效。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完善民事行政诉讼全过程监督格局。依法对生效裁判提出抗诉5件,发出检察建议78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对执行活动提出监督建议57件,共被采纳42件。纠正虚假诉讼4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4件8人。创新开展行政检察,与市畜牧局共同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共恢复被破坏草原3890亩。积极探索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在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成立了首个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室。

——刑事执行检察突出人权保障和智能检务。刑罚执行监督延伸至“大墙外”,集中开展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清查活动,监督收监执行15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进行同步监督,审查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30件,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1人,查办相关职务犯罪9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无羁押必要性的4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通榆县院创新建设“智慧检察监督平台”,刑罚执行监督实现智能化,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四、锐意改革攻坚,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分类建立改革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时限,人员分类管理、员额制检察官动态调整更加规范。顺利完成了员额制检察官择优选升和工资套改工作。积极探索批捕起诉职能整合和检察官独任制办案,两级院共组建专业化办案组27个,逐步实现类案专办。完成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分设,充实了业务骨干,为今后民事行政检察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办案104件,较好地发挥了司法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

——全面规范司法行为。直面问题,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共排查整改不规范问题8类15项,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建立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运用流程监控、定期质量评查、建立司法档案等多种手段,基本消灭了办案程序瑕疵,确保司法办案责任制落地生根。积极打造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重要诉讼节点前进行提醒告知,办案中充分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在控申接待中心设立律师工作室,在案管中心设立律师阅卷室,两级院全部实现卷宗电子化,为律师提供优质便捷服务。通过传统媒体、自媒体、检察门户网站讲好改革故事,宣传检察监督职能,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推介会2次,努力提升检察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坚持严管厚爱,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突出抓好队伍素能提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先后开展“解放思想事上见,撸起袖子加油干”“重走抗联路”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提升“动力、能力、合力”为目标,开展青年干警导师制、检察官大讲堂、检校合作交流等活动,推行“全岗位责任制”,差别发放绩效奖金。全年共组织10期400余人次赴高等院校培训,两级院干警全部轮训一遍。建设智能语音转换系统和远程提审系统,组织了全市检察干警信息化素能培训考试,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目前已有4个基层院进入“全省先进基层院”行列,有2个基层院进入“全国先进基层院”行列,通榆县院田晓波被评为全省“吉林好人•最美检察官”。

——持续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提升人文素养、改善精神面貌、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争当有素质的检察官,争创有品位的检察院。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市里和本系统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凝聚团队精神。通过白城检察史资料片拍摄、检察影像画册制作等系列文化建设,丰富检察文化内容。组织“青年检察官志愿者”深入社区、机关、企业、农村开展法律宣讲和咨询服务,推动文明创建向更高水平迈进。洮北区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和《党建工作规范》,运用约谈提醒、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签订《遵纪守纪承诺书》等手段,规范检察人员的职务行为和非职务活动。突出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监督,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5个基层院开展严肃认真的集中巡察,重点查找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业务和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了基层院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巡察工作中的一些创新做法得到了省院的充分认可。检务督察常态化,以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坚决反“四风”为重点,加强对检察人员的全方位监督,督促广大干警懂规矩、守纪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牢守住原则底线。对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先后给予3名检察干警行政处分。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深入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及代表意见建议,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通过走访、座谈、“检察开放日”以及微信、办公平台互动等方式,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持经常联系。通过电脑随机选取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42件。落实检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率实现100%。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白城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检察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如何履行检察职能思想认识上缺乏紧迫感,工作研究不够深入。二是一些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还不够成熟定型。三是招人难、留人难,尤其是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以及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制约了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人民需求为目标,坚持在队伍建设上追求和谐守礼,在司法办案中追求公正效率。

一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白城检察系统得到全面贯彻。

二是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使命,集中精力保稳定促发展。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化解矛盾,突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突出以草原为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助力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

三是以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为责任,确保中央决策落实落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配合完成好监察体制改革,结合白城实际尽快建立职务犯罪查办衔接机制,与国家监察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以做强做实法律监督主业为目标,科学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这一宪法定位,司法监督与行政监督“两手抓”,刑事检察、诉讼监督、行政检察三大核心业务一体推进,审查、侦查、调查三种办案手段依法行使,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提起公益诉讼、提出抗诉四种监督方式灵活运用,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的效果。

五是以文化育检、从严治检为基础,全面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把文化建设与检察业务、服务群众紧密结合,坚持以人为本,集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着力打造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和谐、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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