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填报单位:(盖章) 第22批 (2018年12月6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 1 | 3651 | 聚宝乡长兴村村长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自2011年以来,在该村周边盗采砂石。在长兴村保全到伟糖段河套内,无照采砂。现在屯内有4个采砂遗留的大坑,河套上还有1个大坑;二是盗采砂石期间毁坏2003年栽植的护屯林树木30多棵。 | 白城市 洮南市 |
生态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反映问题属实。 2018年11月28日,洮南市水利局和聚宝乡政府现场核查,2011年4月至2016年4月,涉案人杨某某任长兴村支部书记兼村长,2016年4月至今,涉案人陈某某任长兴村村长。2011年-2015年,杨某某未组织过任何采砂行为,2016年-2018年,为了村屯整治、田间修路、自来水管道沟回填、修复被山洪毁坏的道路等工作,经该村三委研究决定和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在该村周边及长兴村保全到伟糖段河套内采砂,此行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共计采砂约8000立方米,在河道内违法采砂情况属实。1986年洪水冲刷,闫家围子屯搬迁,群众建房取土为原始起因,后续历年群众建房自采自用、屯内道路维修、田间路维修、村屯整治用砂用土、自来水管道沟回填工程取土等,沙坑逐年扩大拓展,导致在长兴村后五家子屯西南处存在4个砂坑,河套上存在一个坑,举报问题情况属实。 第二个问题: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28日,洮南市聚宝乡政府和林业局现场核查,因该村的自然状况及历年雨季山洪冲击土方塌陷,导致后五家子屯西南处的护屯林被冲刷侵蚀,树木损失近30棵(非人为毁坏),人为采砂石期间毁坏护屯林情况不属实。由于自然等因素,导致护屯林被冲刷侵蚀损失30棵树木情况属实。 |
部分 属实 |
第一个问题:洮南市水利局于2018年11月28日向当事人(聚宝乡长兴村)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村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取砂现场剩余的砂堆回填至河道内,同时要求该村以后不允许在河道内采砂,如发现类似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理,截止2018年11月30日,该村已雇佣铲车将取砂现场剩余的砂石全部回填至河道内。洮南市国土局要求聚宝乡政府于2019年1月4日前将该涉案村屯内4个砂坑(非河道内)恢复完成。 第二个问题,因自然灾害、客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地位无法补植苗木,无法恢复林地原貌。 |
无 | (*) |
| 2 | 3674 | 金辉北街20栋1楼“很久以前烧烤店”,该饭店将排烟管道连通至楼顶,但近期将排烟管道接至污水井,营业期间排放油烟扰民。 | 白城市 洮北区 |
油烟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28日,城管洮北分局与长庆街道办事处到现场实地核查,此案件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16日,城管洮北分局已将“很久以前烧烤店”和污水井相通的排烟管道封死,并对其油烟问题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0.35㎎/m³(排放标准为2.0㎎/m³),检测合格,现已整改完成。 |
基本 属实 |
城管洮北分局将依照《餐饮服务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此类问题的监管力度。同时要求商家正常运行高效的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并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的排气烟道。 | 无 | |
| 3 | 3715 | 道宝镇西侧有一家黏土砖厂,该厂没有环保手续,煤堆未苫盖,厂内扬尘污染严重。举报人称当地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过,但是扬尘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 白城市 洮北区 |
扬尘 |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28日,经到保镇政府、洮北区经济局、洮北区环保局现场调查,该厂为白城市青山镇成军制砖有限公司,位于白城市洮北区到保镇,主要生产煤矸石烧结多孔砖。2016年12月2日取得洮北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产品未取得《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该厂的黏土砖窑在取得环评批复后就已闲置,并于2018年9月拆除,不具备生产条件。 2018年10月4日,洮北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厂内粉煤灰堆未完全苫盖,有扬尘污染。 洮北区环保局于2018年10月4日对该厂物料未封闭、未围挡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8年10月16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2018年11月2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其停产整治,改正违法行为,对厂区内物料进行苫盖并处以罚款。该厂现已停产,厂区内未发现煤堆。 |
基本 属实 |
洮北区环保局要求白城市青山镇成军制砖有限公司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厂区内物料全部采取遮盖措施,建设密闭储料库和尘化库。生产期间采用洒水、清扫等方式减低生产扬尘。 洮北区经济局于2018年11月28日依法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其完成产品认证。 洮北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和频次,要求企业做到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产生环境污染问题。 |
无 | |
| 4 | 3756 | 来信:白城铁路住宅小区下水道泄露直排地沟,导致小区和居民楼中臭气熏天。并有反污情况发生,污秽直接反到一楼住户家中。 | 白城市 洮北区 |
其他 |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28日,经洮北区住建局、新华办事处及吉林省热力集团白城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排查,白城铁路区域共有13个住宅小区,排查时发现兴文胡同2号楼、兴安路15号楼、金辉南街63号楼、新兴路22号楼个别单元地沟内存有少量污水,反映地沟有污水情况属实,但是通过走访一楼各住户,没有反污情况发生及污秽直接反到一楼住户家中的情况。 第二十批3338号案件举报的兴安路15号楼、金辉南街63号楼、新兴路22号楼位于铁路住宅小区内,正在整改中,兴文胡同2号楼未发现下水道泄露直排现象。 |
基本 属实 |
洮北区住建局2018年11月30日起,组织施工队对地沟内积水、垃圾进行清淘并排查污水漏点,2018年12月5日前完成。洮北区住建局、新华办事处及吉林省热力集团白城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三方将继续对铁路住宅小区下水道泄露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积水和垃圾及时清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