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 第4批补报、第6批补报 (2018年11月28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262 | 来信:2012年初,东佳矿业在万宝乡复茂村开采煤矿,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采矿放炮时将复茂村村民房屋震坏; 二是开矿过程中将万宝乡与胡力吐乡间的公路一分为二; 三是开矿时在山上挖了一个容积高达500多万立方米的大深坑,至今未进行生态恢复,经常有村民家的牲畜掉入坑中摔死。 |
白城市 洮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2018年11月10日,洮南市万宝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涉案现场进行核实。经调查,2013年11月该公司在洮南市公安局、安监局现场监督下,开展采矿放炮作业,当时确实造成该村部分村民房屋出现震裂和玻璃震碎现象,但东佳矿业公司已经对附近受损居民给予了补偿(有补偿款收据为证),举报情况属实。 第二个问题:2018年11月10日,洮南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涉案现场进行核实。经调查,该涉案道路已被列入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并在原道路西侧修筑一条10米宽、1000余米长的砂石路,且重新连接万宝乡和胡力吐乡原公路,未影响群众出行。举报情况属实。 第三个问题:2018年11月10日,洮南市万宝镇人民政府、洮南市国土局分别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涉案现场进行核实。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是该公司开矿过程中遗留深坑(容积为500多万立方米),已在此坑周围设立了围栏、警示标识。 二是该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十年,目前,该证处于有效期内。根据《吉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要求,采矿权人未向相关部门提出关闭、闭矿申请,因此未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阶段。目前该采矿权人根据矿山实际破坏情况正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该坑至今未进行治理恢复,举报情况属实。 三是经走访调查未发现村民的牲畜掉入该坑摔死现象,举报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第一、二个问题无需整改。 第三个问题: 一是由洮南市万宝乡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具体措施为:加强对该案件中涉及深坑的围栏、警示标识等设施管护和维护工作;为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于2018年11月25日前,在涉案地点的附近村屯粘贴条幅进行宣传。 二是由洮南市国土局负责落实,具体措施为:督促该采矿权人于2023年3月19日闭矿前,根据矿山实际破坏情况,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进行治理恢复,治理恢复工程完工后自行编制《竣工报告》,并申请专家评审验收。由洮南市国土资源局安排专人对其恢复期间全程跟踪。 |
无 | (*) |
2 | 541 | 镇赉县政府、莫莫格自然保护区强行拆除莫莫格乡俊奇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护房、晾晒场,推除大面积水田。该合作社有合法手续,举报人质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强拆行为的合法性,认为其强拆行为与《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文件和《禁止非法强拆紧急通知》的要求相违背 | 白城市镇赉县 | 生态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18年11月12日,经镇赉县林业局、环保局、莫莫格保护区管理局调查,举报人反映莫莫格乡政府乱作为,存在环保“一刀切”问题不属实。 该合作社建设在保护区核心区内,依据《吉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属于违法行为。镇赉县环境保护局和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作出的拆除违规建筑和禁止耕种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乱作为和环保“一刀切”问题。关于补偿问题,经核实,莫莫格乡政府从未承诺过给予高某某经济补偿。 现合作社内所有建筑物已依法全部拆除并恢复原状,开垦的土地已停止耕种,呈自然恢复状态。 此案件与第4批249号案件问题相同。 |
不属实 | 无 | — | (*) |
3 | 588 | 强大路有多家汽车修理部,喷漆时产生大量异味且信纳水异味刺鼻,污染空气。 | 白城市 洮北区 |
大气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洮北区运管所和洮北区环保局现场核查,2018年11月12日强大路从事机动车维修的共有8家,其中白城市致腾汽车修理厂在喷漆过程中使用信纳水,白城市强子汽车修理部在11月2日喷地胶,产生异味。其余汽车修理部没有喷漆和使用信纳水。 |
基本属实 | 2018年11月12日,洮北区运输管理所对白城市强子汽车修理部存在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该异味已自然挥发消除。 2018年11月13日,因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洮北区环保局对白城市致腾汽车修配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其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现该厂已停产。 2018年11月14日白城腾汽车修理厂工商执照已注销,房屋出租出兑。 2018年11月21日白城市强子汽车修理部因无法达到整改要求,已不从事汽车修理行业。 洮北区运输管理所和洮北区环保局将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喷漆和使用信纳水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
无 | |
4 | 600 | 2018年7月15日至20日,太山镇幸福村隔壁能源公司油井喷出的化学废水流入蛤蟆泡,污染水体。 | 白城市大安市 | 水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12日大安市环保局现场调查核实,2018年7月,吉林省国泰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在太山镇境内蛤蟆泡东南300米处DA12-6井为戈壁能源公司修井作业。举报中提到的确切时间应为2018年7月25日晚,因突降急雨,作业现场围堰被农田泄水冲毁,带走少量油田压裂液。 2018年7月26日,石油开发公司和戈壁能源公司到大安市环保局报告此情况。大安市环保局现场勘察,雨水和污水沿着北侧道路流到一土坑内,约有2立方米,石油开发公司和戈壁能源公司按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了清理,用槽车将废水和浸水污泥运回戈壁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2018年8月1日,长春市净月环境监测站对该土坑土壤进行采样监测,各项监测结果均不超标。情况属实。 但这个土坑距作业现场约200米,距离蛤蟆泡子沿约100米,距蛤蟆泡水面约500米,且泡子周边叠有一土坝,阻隔坝里和坝外的水,油田压裂液、雨污水均没有进入蛤蟆泡。举报人反映污染蛤蟆泡水体问题不属实。 |
基本属实 | 大安市环保局将加大对油田作业监管力度,督促油田单位今后在作业中要充分考虑不利天气情况,不断完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及时响应,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 无 | |
5 | 632 | 镇赉县天利水泥厂厂区内堆存大量未封闭苫盖的生产原料,扬尘污染严重。举报人曾于2017年8月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上述问题,镇赉县政府仅以责令该厂暂时停产应对督察,该厂至今未彻底整改。举报人要求彻查该厂污染问题,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 白城市镇赉县 | 扬尘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15日,白城市环保局现场核实,该企业为年产量60万吨水泥粉末站项目,2015年1月通过原吉林省环保厅验收。 现该企业在厂区内存放6堆生产原料,每堆500立方米左右 ,原料堆已经全部用苫布苫盖,但由于停产时间长,长期风吹日嗮苫布网老化,加之工人放假,厂区内无人管理,日常维护不好,有1堆苫布网老化破损,没有及时更换,导致大风天会产生扬尘污染。 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天利水泥厂周边涉及居民120户,已签协议62户,现已回迁入住;因房屋手续不全、补偿诉求过高等原因未签协议58户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吉林期间,因修路,该厂对外无法通行,原料不能公路运输进入厂区;又因镇赉县火车站电气化改造,原料也不能经铁路专用线运输送入厂区;再加上资金链断,缺少资金启动及其它原因,企业自2016年6月停产至今,因此“镇赉县政府仅以责令该厂暂时停产应对督察”的问题不属实。 |
基本属实 |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已要求企业立即购买新的苫盖物资,组织人员把苫盖破损脱落的部分重新苫盖,确保不产生扬尘。镇赉县环保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监管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该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存储物料苫盖情况进行现场巡查。 为解决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全部搬迁,2018年5月15日,镇赉县委、县政府作为征收主体对天利水泥厂周边居民房屋再次启动征收工作,同时公布了《天利水泥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就房屋权属、用途等入户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明确告知同意搬迁的可随时签订协议,可在2019年6月末前异地安置到幸福花园小区。又有4户居民签订了搬迁协议;未签协议54户,未签协议的原因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房屋手续不全;二是补偿诉求过高;三是营业居民要求原地回迁安置。已全面启动房屋征收程序,进一步加大房屋征收力度,组织人员不间断的入户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补偿诉求过高的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确保在企业可恢复生产前完成剩余居民的房屋征收工作,彻底解决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居民搬迁,解决污染问题。 |
无 | |
6 | 642 | 来信:大安市舍力镇新华村村民高某某将该村10户村民承包的草原,非法卖给大安市安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李某,二人分别在草原上违法修筑建筑物。 | 白城市大安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白城市畜牧业管理局于2018年11月14日和18日,两次派调查组到案件举报现场进行调查。 1、2000年1月23日,舍力镇新华村与村民高某某签订草原承包合同书,面积720亩,承包期限为30年,土地权属为大安市舍力镇新华村所有。不存在“大安市舍力镇新华村村民高某某将该村10户村民承包的草原,非法卖给大安市安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李某”问题,情况不属实。 2、2012年高某某建设养马圈舍和看护房所占土地,落入大安市国土局第一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对比,地类为盐碱地。建设养马圈舍和看护房是经大安市舍力镇新华村委会和舍力镇政府同意,符合《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李某为大安市安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法人,所建建筑物也在高某承包地内,大安市舍力镇宏远冷库加工厂于2005年10月取得由大安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产权证,用途为冷库;2005年11月,国土局依据其房屋产权证给大安市舍力镇宏远冷库加工厂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举报人反映的两处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落入大安市国土局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对比,不是草原,举报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