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充分发挥竣工验收工作重要作用,我局此前发布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机构选聘公告,因报名符合条件机构数量不足,现调整申报条件并重新开展选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验收机构的项目为:白城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验收规模
总验收规模为:35万亩。(大安市5万亩、洮南市9万亩、通榆县12万亩、洮北区9万亩)
三、工作内容
(一)项目计划完成情况;
(二)项目初步设计落实和项目建设质量情况;
(三)项目竣工决算编审情况;
(四)项目资金到位、拨付和使用情况;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六)工程和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情况;
(七)项目建设范围拐点坐标情况;
(八)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
1.申报机构必须具有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2.申报机构须精心组建竣工验收工作专家组,及时高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3.申报机构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或农业工程等相关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近三年完成高标准农田等类似领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业绩或相关竣工验收工作业绩。
5.本次选聘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参与。
(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人
1.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或具备国家注册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相关证书(以上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竣工验收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三)申报机构报价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费用限价12万元,报价不得超过限价。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日。
(一)下载材料。申报机构登录白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白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机构申报书》(以下简称《验收工作机构申报书》)。
(二)填写材料。申请机构按照要求,填写《竣工验收工作申报机构书》,并在规定位置加盖申请机构公章。填写材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未要求内容无需填写。
(三)提交材料。申报机构须提供相应证照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按需备查。申请机构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处注明“白城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申报机构名称”。
六、其他事项
(一)公布结果。白城市农业农村局履行选聘程序确定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承接机构后,将在白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二)签订协议。双方在履行程序后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签订后承担机构应按照市农业农村局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各项任务。
联系人:郝作北,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1号。电话:0436-3509070,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邮箱:bcntfwzx@163.com。
附件:白城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机构申报书
白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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