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渔业倍增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采购白城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25年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生态渔业倍增计划)-白城市稻渔综合种养推广示范项目所需蟹料。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金额
项目:白城市2025年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生态渔业倍增计划)-白城市稻渔综合种养推广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稻渔综合种养推广示范项目),预算金额26.83万元;品目:蟹料,蛋白含量≧28%;规格:膨化颗粒;数量 70 吨。
二、项目内容
(一)蟹料要求:蟹料必须是本公司生产,不得外购转售。提供产品合格证。交付日产品必须在保质期内。
(二)交付地点:白城市洮北区。
(三)验收标准:包装完好,提供合格证,生产日期在保质期内。
(四)合同履行期限:
蟹料拟定2026年4月1日—6月1日交付到位。有关具体事宜,由采购人在发放开始前一周,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向供应商提出放流通知,供应商在收到放流通知后应按采购人所提出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等要求,将蟹料运送至指定位置。资金拨付以财政拨付项目款到位30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方式付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报要求
(一)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有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邮寄的纸质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四、采购程序
1.投标单位按照规范格式要求,填报投标书(企业资质证明、企业简介等),并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材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未要求内容无需罗列。申报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2.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一式五份纸质投标文件至白城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邮寄地址:白城市文化西路33号 电话:15843689002)。
3.组织评审。白城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响应询价的供应商投标书进行评审,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中标原则确定供应商。
4.公布结果。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白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结果。
五、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结果通知后,于10日内与白城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签订合同。
附件:2025年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生态渔业倍增计划)—白城市稻渔综合种养推广示范项目投标书
白城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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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白城市农业农村局 | 联系方式:0436-3502290 | 吉ICP备17005202号 | 网站标识:22080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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