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局,委直属相关单位: 当前,农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开始,农资销售进入萌动期,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进入关键阶段。按照省农委(吉农法字[2012]574号)《关于迅速启动农资打假和农资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启动农资打假和农资监管工作,为确保明年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农资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进入12月份,种子、肥料等主要农资产品开始逐渐进入农资经营单位。按照农资筹备先于备耕生产的流通规律,农业执法工作必须在备耕前先行起动,农资监管工作必须在备耕起动前先行到位,农资打假的组织动员和准备起动等工作必须在农资市场开市前先行展开。各地农业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启动并组织开展各项监管工作,明确监管责任,确保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组织到位、落实到位和工作到位。 二、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预警机制,净化农资市场。目前,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和农资筹备工作已经开始,农资隐患多数在这时运作形成,农业部门对此要有高度的敏锐感。要组织执法人员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的摸底和登记,全面掌握其发展变化情况,对主体不合格的坚决清出市场。对今年有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进行查检,对依法应当取消登记,退出市场的,坚决清出市场。对过去管理混乱和城乡交界、疏于监管的农资市场,要提前规范和整顿。对走乡串户非法推销农资的要严厉打击。要建立终端监管预警机制,进一步发挥农民义务管理员的作用,查处难以在市场上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农资行为。要建立灵活机动的多样性监管机制,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开展农资抽样检查工作,及时排查不合格农资产品。 三、建立执法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力度。各地要进一步总结在农资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措施,推进监管和打假工作不断深化。各地推行执法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执法人员要严肃处理。要推行监管责任区域轮换制、执法检查记录制和目标责任制,作到区域监管责任到人、生产经营单位监管责任到人、监管工作目标到人,确保监管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农资市场不出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丰富监管措施,推动监管工作全面开展。加强农资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关键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各地要推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主体监管;推行产品例行检测制度,严防假劣产品进入生产和流通领域;推行农资可追溯管理制度,依法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经营销售和进货档案,依法处理不依法执行档案管理的相对人。要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进一步扩展优质农资的主渠道作用。 五、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农民和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素质。要采取有效适用的宣传方式,对农资生产经营者开展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守法经营责任和素质。推广向农民发放“明白纸”的农资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农民正确选择农资的能力和水平。在新闻媒体公布一批违法生产经营农资的单位或个人,震慑不法经营行为。各地农资监管机构,要在当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和广开农资投诉举报渠道,为农民维权创造便利条件。 六、及时报送信息,确保农资打假和监管信息畅通。为确保全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信息畅通,各县(市、区)农业局、委直属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确定专职信息员。12月末前将信息员名单、联系方式,2013年开始,每月13日、28日将各地、各单位进展情况报送市农委政策法规科。联系人:李鸿艳,联系电话:13904360718,邮箱:
lihy07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