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本级 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7-11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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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吉农科字[2012]300 号)精神,为进一步实施好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服务农业的技能,增加农民收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白城市本级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培训需求,结合农业产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大力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和农业专项技术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明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着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培训补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和农民受益。
二、培训任务、对象和内容 2012年我市本级阳光工程培训任务1200 人。其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400 人,农业专项技术培训800人。 (一)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 结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机购置补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对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从事农业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的农民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培训对象为种养大户等农业农村生产和经营人才。 1、
种植业生产服务人员。肥料配方师100 人,蔬菜园艺工100 人。 2、
畜牧和渔业生产服务人员。畜禽繁殖员200人。 培训内容以农业生产技术、养殖繁育知识等为重点,提高农民职业技能,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培训时间一般累计约4天,包括理论培训3天和实践操作1天。培训基地要将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技推广示范县科技实验示范基地等重大农业项目实施场所作为重要的实习实训基地。 在开展技能培训的同时,辅助开展以国家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农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营管理常识、道德素质、艾滋病防治、农村消防安全、科普知识等农业农村公共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 首先,要满足今年我市粮油高产创建示范活动和双增双百工程项目实施需要,以高产创建万亩示范方为单位,对示范方内的从业农民开展技术培训,每方培训骨干农民约100人,全年培训不少于2次。其次,要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地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在关键农时季节对社员和从业人员开展专项技术培训,以村为单位,每村培训不少于50人,全年培训不少于2次。 培训内容要紧紧围绕项目和产业发展,以主推品种、种植养殖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为主,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示范指导,注重同现代传媒手段相结合。 专项技术培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培训,采取现场会、参观考察、集中到田间地头按农民需要点题专家现场解答、冬春科技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补助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农委、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农业职业技术培训人均600元的补助标准,农业专项技术培训人均100元的补助标准。其资金用途如下:教材费、授课费、教师下乡交通差旅费、教学耗材费、实习考察费、学员食宿费、后续指导和管理服务费、招生宣传费、办班场所取暖费、场租费、农业行业准入工种职业技术鉴定补贴等与培训工作直接相关支出。
四、组织实施
(一)培训基地认定 市本级阳光办根据不同类别的培训任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培训基地。认定白城市农广校、白城市农业站、白城市畜牧科学研究院、白城市畜牧兽医培训中心4个基地。白城市农广校承担农业职业技术培训200人,其中肥料配方师100人、蔬菜园艺工100人。白城市畜牧兽医教育培训中心承担农业职业技术培训200人,专业畜禽繁殖员。白城市农业站承担专项技术培训400人,白城市畜牧科学研究院承担专项技术培训400人。
(二)培训工作开展
1
、明确工作职责。按照省里要求,继续实行分级负责制。市本级阳光工程培训由市阳光办、市财政局及培训基地共同组织实施。市阳光办对指标任务完成、培训基地认定质量、项目进展、信息录入、每个培训基地办班监管验收负责;市财政局对培训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工作经费使用监管和检查验收负责;培训基地对培训时间、人员和培训质量负责。
2
、抓好日常教学。各培训基地要根据市阳光办下达的培训任务类别、专业和任务数量,具体开展阳光工程培训的日常教学。尽快编制专业教学计划和课时计划,开展培训和实训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部或省阳光办发布的分类培训规范,抓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确保学时数、教学内容落到实处。培训基地要根据培训内容,选择或编写体例规范、内容系统、表述通俗、适宜农民的培训教材,农业职业技术培训要确保每个参训学员人手一套。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可以发放教材、简单的讲义、明白纸、图册、宣传单等。选择或聘任专业水平高、教学能力强、感染力强、培训经验丰富的教师,聘任的专家或教师要有聘书。
3
、加强学员管理。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要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各培训班次要指定一名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要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整个培训工作顺畅有序。要组织学员在培训结束时填写《阳光工程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附件1)。为了确保学员到课率达到100%。采取由班委会负责考勤,班主任监督,坚持课间不定期点名的办法,加强考勤工作。对确实有急事的,学员必须请假,时间不能超过1天;对无故旷课超过1天的,一律不算本期培训班学员。
4
、抓好考核发证。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结束后,培训基地要根据培训规范和教学情况,组织结业考试,并将考试试卷、试题和成绩存档,考试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5
、严格开班要求。各基地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将准备好的教学计划、学时计划、教材、教案、选聘教师情况上报市阳光办,阳光办批准后方可办班。(1)每班次采取小班授课,每班次50人,最多不得超过70人。(2)每个班次开班有签到簿,必须本人签字。签到簿必须标明学员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后每天进行考勤。(3)开班时给学员照相,对考试合格的学员发放结业证书贴上照片。
五、项目监管 根据阳光工程的培训内容,2012年市阳光办要按照以下五项制度要求,严格开展阳光工程监管。
1
、项目公示制度。市阳光办通过报刊、白城农网等方式,向社会、农民公布承担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的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贴标准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
、信息报送制度。培训基地要在每个培训班结束后10天内将该班培训学员相关信息录入到项目监管系统要求的电子表,并报市阳光办,市阳光办要在每月5日前,完成培训基地上报信息的审核,并上报省阳光办。同时,各基地要在每月5日前上报《吉林省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进展表》(附件7),阳光办10日前上报省阳光办。8月份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15日前报全年培训工作总结。
3
、台账登记制度。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要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阳光工程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台账》(见附件2),作为检查验收培训情况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培训台账采取实名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参训学员、班主任教师和培训基地法人代表分别签名并按手印,报市阳光办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的培训台账由培训基地保存备查。专项技术培训台帐按附件3要求填写。
4
、检查验收制度。对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在每期培训班开班时,阳光办派人到班讲解阳光工程政策,核实学员情况,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发动学员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并且不定期对每个班次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并一式两份填写《阳光工程培训班现场核查记录表》(附件4),分别由市阳光办、培训基地归档备查。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市阳光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在两周内按照培训规范逐班次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填报《阳光工程培训验收报告单》(附件5),对于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检查验收主要通过检查培训档案、核实培训台帐、走访或电话访问培训学员等方式进行,核实学员比例占学员总数的50%以上。验收不合格的,要出具整改通知,督促培训基地进行整改补训。 对专项技术培训的管理,阳光办人员到现场查验并填写现场核查记录,或通过培训基地摄录现场图像和图片形式,每班要建立学员花名册,按班次由学员本人签字,培训基地存档,保证农民真正参加学习。每班次培训的验收以教学计划、教学讲义、《阳光工程专项技术培训台账》、培训现场照片和录像资料、现场核查记录为凭证。 5、
资金管理制度。今年省财政厅和省农委制定了阳光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各培训基地要严格遵照执行。为确保阳光工程补助资金都用在农民身上,让农民直接受益,继续实行财政审核报帐制度。一是每个培训班开班前,各基地对本次培训发生的费用按照补助资金用途进行预算,上报市阳光办审核,由财政拨付此次培训班补助资金的50%预付款。二是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基地,发给受训农民的补助费每人不得少于200元(4天)。同时在学员领取补助费时要有本人签字、身份证号和按手印。三是培训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培训机构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不得用于有关管理部门的项目工作经费等。四是在报帐或申请拨付资金时,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需出具《阳光工程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台账》、《阳光工程培训验收报告单》、此次培训班发生的费用及票据等有关资料。承担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的培训机构,需出具教学计划、教学讲义、《阳光工程专项技术培训台帐》和培训现场照片。送到市财政局农财科审核,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及时向培训机构拨付培训补助资金。五是对未达到培训质量或未达到阳光办验收要求的培训期次,财政局不予报帐。六是财政局依法加强培训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稽查工作。七是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培训基地,除追回违规项目资金,取消其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资格、2年内不得参与基地招标,对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有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地要高度重视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加强对阳光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和充实阳光工程领导小组。
2
、创新培训形式。各培训基地要结合当地农业产业特点和农民需求,采用工学交替、分段学习、强化实践、跟踪服务等多种方式,确保培训落到实处,让农民学有所用。
3
、加大宣传力度。各基地要加大阳光工程工作宣传力度, 注重典型培养。要求每个基地要培树两个学习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让更多的农民走进阳光工程培训学校,掌据真本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充分挖掘当地在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学员,有组织、有计划地加以宣传。要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白城农网等媒体,通过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宣传的效果和针对性。各培训基地每月至少报送信息2篇,市阳光办将利用白城农网、白城日报对各基地培训成果进行宣传。 附件1: 农业职业技能阳光工程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2:阳光工程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台帐 附件3:阳光工程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台帐 附件4:阳光工程培训现场核查记录表 附件5:阳光工程培训验收报告单 附件6:建档基本材料 附件7:吉林省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进展表( 月、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