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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之声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共建富裕和谐家园

发布时间:2017-01-05 00:00:00 来源:    字号: 收藏

●民革白城市委员会

【背景】国家扶贫攻坚战役打响后,我市抢抓金融扶贫机遇,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与贫困乡村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科学嫁接,努力争取更多资金,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据统计,各县(市、区)拟申请“美丽乡村”项目贷款29亿元,到位3.5亿元。在运行中,“美丽乡村”建设“重融资、轻管理”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给项目实施带来一系列隐患。

【建议】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议项目公司全面落实法人责任制,兼具项目融资和建设管理等职能。科学规划设计项目。建议全面落实招投标制,延请实力较强的单位进行规划、设计,着重解决项目与村镇总体规划的统一性和前瞻性。市级规划部门要积极参与规划招标与把关,加强专业指导与培训。强化项目产出效益。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扶贫产业发展相嫁接,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均衡发展。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严格落实项目与资金公示制度,资金跟着项目走。在操作上严格按进度拨款,验收报帐。要建立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审批手续,认真执行会计制度、审计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完善工程建管机制。从材料设备、施工队伍、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把工程建设关。制定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形成县、乡、村、屯层层负责的有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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