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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和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

时间:2025-06-16      来源:

  社会发展和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研究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状况,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广播电影电视、出版、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争取社会发展专项建设资金;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措施;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负责与“长吉图”开发等工作衔接,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谋划推动融入“长吉图”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落实,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参与制定跨省区合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谋划推动合作重大项目建设,研究制订相关政策;负责对口支援相关工作,承担市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省授权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工业品、农副产品和工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管理,组织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协调处理县(市、区)间、部门间的价格争议;对相关行业和企业进行价格政策指导,提供国内外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负责贯彻国家和省颁布的行政事业收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国家和省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范围、标准;制定和调整省委托管理的经营性收费标准和房地产价格;指导全市行政事业收费管理,严格控制收费规模,规范收费秩序;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