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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综合调控科(价格监测认证和调节基金科、成本监审科)
时间:2025-06-16 来源:
价格综合调控科(价格监测认证和调节基金科、成本监审科):监测、预测、分析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并提出调控意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资金管理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稳定商品、服务价格以及减少市场价格波动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贯彻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公布地方价格管理目录,拟订涉及宏观调控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价格综合性文件;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制定和教材价格管理。负责涉税、涉纪检监察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和涉案财产价格鉴定;负责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和价格认定复核;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评估、鉴证工作。负责国家指定的农产品调查任务;负责对政府管理的价格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及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调查和监审;负责对重要、特殊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利润水平进行调查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