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中心医院拟于2024年接受吉林省三级医院评审,并承诺不存在违反前置条件的情况。按照《吉林省医院评审办法》(吉卫规〔2023〕2号)要求,现对医院依法设置与执业、公益性责任和行风诚信、安全管理与重大事件、信息化相关要求等4个方面26条前置条件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9日,共7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至白城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科。反馈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组织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组织公章;个人反馈的,请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及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鑫宇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科
联系电话:0436-3513303
通讯地址:白城市文化东路1号 邮编:137000
附件:吉林省医院评审办法前置要求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