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29日,白城市卫生健康委抽调白城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院感质控中心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市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白城各县(市、区)卫健局协调同步,同时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先后对白城市属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省属医疗机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医疗废物运输、建立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监测等情况和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运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情况。各医疗卫生单位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与取得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及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分别签订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理协议,医疗废物基本能按规定处理。
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程度还不够。存在未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登记表记录不规范,医疗废物转运车未按照规定每天进行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暂存处内存放其他物品,废物暂存处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对于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检查执法人员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时整改完成。
本次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市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5家,妇幼保健院1家,省属医院1家,医疗卫生单位2家,民营医疗机构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各县(市、区)卫健局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共计174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