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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事项名称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权力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来即办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符合条件的,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适用对象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县(区)级税务机关 责任处(科)室 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 辖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办公时间 夏季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冬季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 12366 监督投诉电话 12366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法定时限 即时办结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0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或0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外汇资金或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3份;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文本为外文的,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材料形式 自行出具原件或复印件
材料详细要求 纸张尺寸A4;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纳税人报送资料,办税服务厅核对资料,符合的当场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办结后反馈纳税人。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全文。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可通过各级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咨询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