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耕地占用税优惠备案 |
权力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来即办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
符合耕地占用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耕地占用税优惠备案。 |
适用对象 |
个人和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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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县(区)级税务机关 |
责任处(科)室 |
办税服务厅 |
办公地址 |
辖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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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夏季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冬季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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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12366 |
监督投诉电话 |
12366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或网上办理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审批结果 |
上门办理的,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上签名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一份返还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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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
即时办结。 |
法定时限 |
即时办结。 |
附加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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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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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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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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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1.耕地占用税困难性减免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401990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农村居民困难减免批复文件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2.农村宅基地减征耕地占用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409230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农村居民占用应税土地新建住宅的证明材料。
3.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4101402,1412340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应税土地的证明材料。
4.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同时适用于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减免性质代码:14102901,政策依据:财税〔2017〕60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5.军事设施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412070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军事设施占用应税土地的证明材料。
6.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412130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应税土地的证明材料。
7.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免征耕地占用税(减免性质代码:14122601,政策依据:财税〔2005〕23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8.石油储备基地第二期项目免征耕地占用税(减免性质代码:14122602,政策依据:财税〔2011〕80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材料形式 |
自行出具原件或复印件 |
材料详细要求 |
纸张尺寸A4; |
必要性及描述 |
无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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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纳税人报送资料,办税服务厅核对资料,符合的当场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办结后反馈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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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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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第八条 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第九条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第十条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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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纳税人可通过各级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咨询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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