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只跑一次>>市税务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事项名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权力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来即办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向税务机关办理选择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备案。
适用对象 法人、个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县(区)级税务机关 责任处(科)室 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 辖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办公时间 夏季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冬季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 12366 监督投诉电话 12366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法定时限 即时办结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或0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向税务机关办理选择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备案。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必须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 2份 2.条件报送资料: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1份 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1份
材料形式 自行出具原件或复印件。
材料详细要求 纸张尺寸A4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纳税人报送资料,办税服务厅核对资料,符合的当场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办结后反馈纳税人。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可通过各级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咨询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