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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发票兑奖
事项名称 有奖发票兑奖 权力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来即办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接收北京、上海、湖北、湖南、陕西、深圳等6个省市纳税人开具有奖发票的中奖者到税务机关兑付奖金。
适用对象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县(区)级税务机关 责任处(科)室 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 辖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办公时间 夏季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冬季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 12366 监督投诉电话 12366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法定时限 即时办结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至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 现场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接收北京、上海、湖北、湖南、陕西、深圳等6个省市纳税人开具有奖发票的中奖者到税务机关兑付奖金。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必须报送资料: (1)中奖发票 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查验退还。中奖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 (2)中奖个人或经办人身份证明(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原件及复印件) 1份
材料形式 自行出具原件或复印件
材料详细要求 纸张尺寸A4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纳税人报送资料,办税服务厅核对资料,符合的当场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办结后反馈纳税人。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8号)第三条 第五款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可通过各级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咨询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