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
《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 |
适用对象 |
法人、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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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责任处(科)室 |
行政审批办 |
办公地址 |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公园东路14号(白城市政务大厅四楼食药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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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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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3295191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353326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审批结果 |
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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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45个工作日 |
附加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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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
送达方式 |
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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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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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4、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
数量限制 |
无 |
禁止性要求 |
(一)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
(二)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三)经对申请材料内容的实质性审查,申请许可的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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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1、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工商预核准名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无误后返回)
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执业药师证和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无误后返还)。
4、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的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无误后返还),质量管理负责人工作简历。
5、经营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和调剂人员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无误后返还)。
6、营业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无误后返还)。
7、企业组织与机构职能简图。
8、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无误后返回)。
9、地理位置图。
10、经营场所平面图。
11、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目录。
12、仓库地理位置图。
13、仓库平面图。
14、仓库储存设施设备目录。
15、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
材料形式 |
原件或复印件 |
材料详细要求 |
各一份 |
必要性及描述 |
必要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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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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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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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4年2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公布 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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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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