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只跑一次>>市食药监局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
事项名称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
适用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处(科)室 行政审批办
办公地址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公园东路14号(白城市政务大厅四楼食药监窗口)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 0436-3295191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353326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结果 药品经营许可证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45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4、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一)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 (二)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三)经对申请材料内容的实质性审查,申请许可的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工商预核准名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无误后返回) 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执业药师证和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无误后返还)。 4、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的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无误后返还),质量管理负责人工作简历。 5、经营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和调剂人员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无误后返还)。 6、营业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无误后返还)。 7、企业组织与机构职能简图。 8、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无误后返回)。 9、地理位置图。 10、经营场所平面图。 11、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目录。 12、仓库地理位置图。 13、仓库平面图。 14、仓库储存设施设备目录。 15、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材料形式 原件或复印件
材料详细要求 各一份
必要性及描述 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发放
收费情况 无收费
法定依据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4年2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公布 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