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五等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许可范围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零上门 |
权力来源 |
省级下放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
五等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许可范围 |
适用对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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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责任处(科)室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办公地址 |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公园东路14号白城市政务大厅安监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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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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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3292766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292623 |
申请方式 |
网上申请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审批结果 |
五等尾矿库许可证或不予许可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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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45个工作日 |
附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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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
10个工作日 |
送达方式 |
当场送达和快递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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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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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及变更说明材料。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禁止性要求 |
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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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一)变更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三)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及变更说明材料。 |
材料形式 |
原件或复印件 |
材料详细要求 |
1.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2.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3.复印件应当清晰、与原件相符,且有申请人签名;4.来源渠道为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的要件材料,提供该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明确告知申请人材料如何获得)。 |
必要性及描述 |
必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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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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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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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号)第二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第二十一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变更单位名称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变更经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2.《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审批权限取消和下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安监管审批〔2013〕169号)省政府将原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的煤矿矿长安全资格证核发、五等尾矿和石油天然气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五等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下放到市(州)安全监管局和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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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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