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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量计量检定
事项名称 商品量计量检定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
适用对象 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白城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责任处(科)室 白城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办公地址 白城市洮北区瑞光南街19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咨询电话 0436-3603088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603033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检验后出具检验结果
审批结果 检验报告书或检验结果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5工作日
法定时限 7工作日
附加说明 时限为检验结束后办结时间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强制检定不收费,委托检定收费参照商品量相关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法定依据 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75号令)。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检查进行的检验,应当由被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进行。 检验定量包装商品,应当考虑储存和运输等环境条件可能引起的商品净含量的合理变化。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权利:可通过互联网、电话、办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