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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条码续展
事项名称 商品条码续展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商品条码注册、续展、变更、咨询、商品条码应用研究、技术解决方案、标准研究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
适用对象 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白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任处(科)室 标准化科
办公地址 白城市瑞光南街19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咨询电话 0436-3603028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603033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法定时限 15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单位公章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
材料形式 原件、复印件
材料详细要求 A4纸
必要性及描述 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省中心审核→制证→送达 1.申请人提供商品条码服务所需材料,前台审核、制表;2.申请人按规定标准向国家物品编码中心付费。 3.将材料上报省物品编码中心。
收费情况 《关于调整条码系统维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物编中心〔2015〕65号)注册:2600元,向国家物品编码中心付费,市质监局不收费
法定依据 《吉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四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物品编码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编码管理机构)负责商品条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条码监督检查工作。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权利:可通过互联网、电话、办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