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只跑一次>>市质监局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首次申请)
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首次申请)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首次申请)
适用对象 个人
实施机关 白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任处(科)室 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公地址 白城市政务大厅三楼质监局窗口(公园东路14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咨询电话 0436-3603033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603033
申请方式 先审后批 事项审查类型 吉林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http://www.jltsks.com/index.shtml)申请、现场申请
审批结果 先审后批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5工作日
法定时限 35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或快递送达,网上公示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申请条件(首次申请包括增项)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下同),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下同); (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三)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各考核细则)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名称: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4.毕业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复印件见申请表学历栏 5.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6.健康证明(焊接操作人员按考规要求,由卫生医疗机构出具含有视力、色盲等内容的身体健康证明)
材料形式 1.3.5.6原件;2.4复印件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3第十五条申请人应当在工作单位或者居住所在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申请人报名参加作业人员考试时,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申请资料:(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见附件A,2份);(二)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三)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3张);(四)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份);(五)健康证明(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由医院出具本年度的体检报告1份);(六)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规定的课时,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1份);(七)实习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要求,与申请项目一致,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1份)。申请人也可通过发证部门或者指定的考试机构的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并且附前款要求提交的资料的扫描文件(PDF格式或者JPG格式)。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