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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证书补发)
事项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证书补发)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来即办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执业证书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
适用对象 个人
实施机关 白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责任处(科)室 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公地址 城市政务大厅 公园东路14号 四楼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 0436-3292604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222876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邮寄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结果 《医师执业证书》变更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即办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如时间单位为“天”,则指自然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医师在正常执业期间,执业证书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执业医师证书补办申请表》2、证书丢失需市级报纸登报挂失3、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复印件4、小二寸白底近身照片一张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
材料详细要求 收复印件验原件,A4纸打印,一式一份
必要性及描述 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一)《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第十六条 《医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