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只跑一次>>市交通局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吊销
事项名称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吊销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来即办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取得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适用对象 个人
实施机关 白城市运输管理处 责任处(科)室 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公地址 白城市政务大厅交通窗口:白城市洮北区公园东路14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 0436-3292998 监督投诉电话 12328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邮寄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来即办
审批结果 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死亡证明2、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吊销的3、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因身体不健康灯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死亡证明2、从业资格证3、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吊销的4、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因身体不健康灯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
材料形式 原件、复印件
材料详细要求 原件:1、3、复印件:2、
必要性及描述 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窗口办结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 第六十九条 规定:“ 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已经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由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许可。注销的条件有: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死亡证明2、从业资格证3、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吊销的4、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因身体不健康灯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