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只跑一次>>市交通局  
旅游客运经营许可(变更地址)
事项名称 旅游客运经营许可(变更地址)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来即办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
适用对象 个人、法人
实施机关 白城市运输管理处 责任处(科)室 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公地址 白城市政务大厅交通窗口:白城市洮北区公园东路14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 0436-3292998 监督投诉电话 12328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邮寄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道路客运经营者提出变更地址申请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名称 (一)《道路客运经营变更备案表》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道路运输证》; (四)工商登记手续。
材料形式 原件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窗口办结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六章 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第七项:“ 2.道路客运经营者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的,两个及以上的道路客运经营者兼并、重组的,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同时提交《道路客运经营变更备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许可变更后,由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证件发放程序重新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收回原证件。”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