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初审 |
权力事项类型 |
其他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
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场地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
适用对象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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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处(科)室 |
科技科 |
办公地址 |
吉林省白城市文化东路9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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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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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3234387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234387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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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 |
在申请单位提报申请表上加盖行政主管部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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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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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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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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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申报材料齐全 |
数量限制 |
无 |
禁止性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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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一)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文字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的代理证明材料;
(三)申请认定企业及产品综合情况介绍;
(四)省级以上科学技术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或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估证书(机械电子类技术产品需提供);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评价报告、型式批准证书(供热计量产品企业需准备);
(五)具有综合类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年度产品抽样检验报告;
(六)应用技术标准、工法、操作手册、使用维护管理手册;
(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企业管理结构图及相对应人员的工作职责、操作规程、管理规程和原始记录);
(八)近两年内的用户应用证明材料以及供销合同,请带原件和复印件,留复印件备案(本省企业换证时提供,外省企业必须提供);
(九)产品说明书;
(十)售后服务承诺;
(十一)附企业展示照片(3张以上)及电子版企业简介、产品简介、照片、企业联系人、电话、地址。 |
材料形式 |
原件 |
材料详细要求 |
无 |
必要性及描述 |
无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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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审查申报材料—现场核查—符合要求初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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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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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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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查询或查看群众和企业权利及义务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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