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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关系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事项名称 利害关系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来即办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资料
适用对象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白城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处(科)室 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地址 民主西路25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5:00 
咨询电话 0436-3577049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352695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无
审批结果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法定时限 即时办理
附加说明 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无
送达方式 现场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本事项无受理条件限制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身份证、户口本、权属证书
材料形式 原件
材料详细要求 无
必要性及描述 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受理-提供证明资料-提供查询结果
收费情况 无
法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人可以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二)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