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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有权租赁批准
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有权租赁批准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国有建设用地使有权出让批准
适用对象 个人、企事业单位
实施机关 白城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处(科)室 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公地址 公园东路14号白城市政务大厅三楼国土窗口
办公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5:00 
咨询电话 0436-3352170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352263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结果 租赁审批表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5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申请书2、立项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机构代码证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出让金缴纳凭证7、法人身份证
材料形式 原件,复印件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批准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