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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类居留证签发、延期
事项名称 工作类居留证签发、延期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窗口办理、快递送达 权力来源 省级下放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公安部签发规范
适用对象 个人
实施机关 白城市公安局 责任处(科)室 白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址 白城市公园东路14号政务大厅3楼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咨询电话 0436-3252336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252145
申请方式 窗口办理、快递送达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结果 外国人居留许可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5个法定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17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637号)第十八条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或者申请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符合受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出具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受理回执,并在受理回执有效期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以邮寄送达时间为准
送达方式 快递送达/申请人自愿到窗口领取(不算多跑一次)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外国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签证:1、被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2、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3、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4、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5、不能提交签证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的;6、签证机关认为不宜签发签证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2、《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3、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4、持Z字签证入境,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投资者等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涉外单位需在公安机关备案5、境外人员在吉的住宿登记证明;6、当地卫生检疫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卫生医疗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7、涉外单位需在公安机关备案;8、其他应当履行的手续和提交的证明材料。
材料形式 纸质
材料详细要求 1.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2.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3.复印件应当清晰、与原件相符,且有申请人签名;4.来源渠道为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的要件材料,提供该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明确告知申请人材料如何获得)。
必要性及描述 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1、窗口申请,2、受理,3、审核,4、决定,5、发证;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满一年,400元,一年(含)至三年800元,三年(含)至五年1000元,减少携行人200元/人次。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外国人居留许可收费项目的复函》(财综[2004]60号)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17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637号)第十六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本人到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一)工作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属于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外国人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