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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事项名称 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来即办 权力来源 中央与省级下放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适用对象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白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责任处(科)室 车辆科
办公地址 洮北区010乡道北行50米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2:30—16:00(冬季);
咨询电话 0436-3252362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252228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机动车行驶证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1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1份、复印件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 4.原机动车行驶证
材料形式 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详细要求 电脑打印,一式一份,A4纸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业务受理-业务办结
收费情况 收费标准10元
法定依据 根据公安部124号令第三章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