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学习签注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 |
权力来源 |
省级下放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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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公安局 |
责任处(科)室 |
出入境管理局 |
办公地址 |
白城市洮北区公园东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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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夏季: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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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3252336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252145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审批结果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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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附加说明 |
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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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
以邮寄送达时间为准。 |
送达方式 |
快递送达/窗口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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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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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
数量限制 |
按需申领无限制。 |
禁止性要求 |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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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台湾通行证 3. 入台许可证明4. 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5. 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
材料形式 |
原件 |
材料详细要求 |
1.纸质申请材料采用原件;2.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3.复印件应当清晰、与原件相符 |
必要性及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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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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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出入境照相窗口照相。2.自助填表区填表。3.复印窗口复印所需材料。4.取号排队等候。5.受理窗口办理证件。6.缴费窗口缴纳办证费用。7.民警告知结果及取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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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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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赴台团队旅游的需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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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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