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容量/需量变更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办件类型 | 即来即办 | 权力来源 | 省级下放 | 
																
																	| 适用范围 | 
  
    | 涉及内容 | 容量或需量的变更 |  
    | 适用对象 |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  | 
																	| 实施机关 | 国网白城供电公司 | 责任处(科)室 | 营销部 | 
																
																	| 办公地址 | 白城市洮北区长庆北街1号(总部)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夏季:8:30-17:00;冬季:8:30-16:30;周休日:9:00-15: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 
																
																
																	| 咨询电话 | 95598 | 监督投诉电话 | 95598 | 
																
																	| 申请方式 | 网上申请(掌上电力APP)、供电营业厅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 审批结果 | 以书面形式答复 | 
                                                                
																	| 办结时限 | 
  
    | 承诺时限 | 资料手续齐全后即可办理 |  
    | 法定时限 | 资料手续齐全后即可办理 |  
    | 附加说明 | 无 |  | 
                                                                
																	| 结果送达 | 
  
    | 送达时限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立即送达 |  
    | 送达方式 | 当场送达 |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 申请条件 | 1.用电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自然人:提供与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用电人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或其它组织: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等,经办人办理时无需提供)、经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军队、武警出具的办理用电业务的证明)。
2.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等) |  
    | 数量限制 | 无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 
																 
																	| 申请材料 | 
  
    | 材料名称 | 用电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  
    | 材料形式 | 电子文件或纸质资料 |  
    | 材料详细要求 | 用电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其它组织: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经办人办理时无需提供)、经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军队、武警出具的办理用电业务的证明)。 |  
    | 必要性及描述 | 用电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必要)、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必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必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必要)。 |  
    | 备注 | 无 |  | 
                                                                 
																	| 办理流程 | 用电申请—容量/需量变更-签订合同—结束 | 
                                                                 
																	| 收费情况 | 无 | 
                                                                 
																	| 法定依据 | 1.《供电营业规则》2.《供电监管办法》3.国家电网公司部门文件营销营业〔2017〕40号《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变更用电及低压居民新装(增容)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办事者享有依法用电的权力,按上述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提供证件真实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