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波涌动活水来——白城市落实“河长制”综述
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晖洒在新开河的河面上,河水波光粼粼、浮光跃金。岸上,人们徜徉在绿树红花之间,尽情享受着休闲时光。
“新开河的变化太大了,过去这里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现在河水清澈、风景优美,成了大家休闲的好去处。每天晚上我都要来这里遛弯。”白城市新开河的变化让住在附近的王大爷感到欣喜。
水环境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自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以来,白城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一条条河流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高位主抓 管理责任更明晰
全面推行河长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河长会议,并把河长制推进落实工作列为全市重点中心工作来抓。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共设立市级河长12名,县级河长123名,乡级河长294名,村级河长619名,落实巡查员515名,保洁员648名。
市委书记庞庆波和市长李明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巡河、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级河长上行下效,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累计巡河17715人次,解决了大批长期制约河道水环境的突出问题。实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阶段性目标,真正实现条条河流有河长、处处湖泊有人管的良好机制。
清河行动 河湖面貌一新
围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以四级河长“网格化”管理为切入点,持续开展以清除河道违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全面开展河长巡河,保证清河行动落实到位,依照河道“三无”目标,高标准开展河道“三清”行动,清河岸、清河面、清障碍,组织卫生保洁队对河面漂浮垃圾进行集中打捞,统一清运到指定地点,每天定时清扫路段,确保河岸卫生清洁。截至目前,清理河湖生活垃圾4万余立方米,拆迁历史遗留违规建筑物18处,清理违规渔具“地笼”4个,网箔作业3处,查处使用“电鱼”捕捞违法行为1人。通过清河行动,全市河湖面貌焕然一新,人们自觉地保护河湖、爱护河湖的意识显著增强。
联合整治 严打狠抓非法采砂
非法采砂不仅会影响河床深度,造成水位下降,而且还会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对当地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害。因此,白城市委、市政府对非法采砂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为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一是组织有关人员对河道采砂情况进行专项暗访检查,针对河道内存在的非法盗采砂石现象,下达了整改通知,并要求立即停止违规开采砂石行为,全面进行整改;二是采取水利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巡查打击力度,以打促治,对重点区域实行昼夜蹲守,查处河道内采砂违法案件5起,扣留非法采砂船只1艘、车辆41台次,通过一系列打击和整顿,河床平整了,河流通畅了。
对症治水 一河(湖)一策固成果
白城市于2017年11月开始启动“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在梳理河库管护和治理突出问题基础上,有序开展“一河(湖)一策”编制,明确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5个清单,“量身定制”了“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着力推进全市河流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河长不是“挂名制”而是“责任田”。每一条河道都寄托着广大群众的殷切希望,每一条河道的改变都需要全面的治理与保护。白城市将河长制工作确定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项任务细化分解为若干子项,层层下达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到岗到人。深入开展河湖水环境大排查,瞄准制约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统筹上下游、左右岸,“一河(湖)一策”实施治理。
持续发力 河流长治久清
近日,镇赉县投入资金36万元,在嫩江段投放鲤鱼、草鱼、鳜鱼、黄颡鱼等103多万尾;白城市水利局自筹资金4万元,在嫩江流域月亮湖段投放鲤鱼、草鱼、花白鲢20余万尾。这是白城市为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而进行的一次增殖放流活动,也是白城市全面启动“河流整治攻坚战”,积极打造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升级版中的重要一环。
为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真正为民造福,谱写白城水生态美丽篇章。白城市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白城市水资源问题,密织河湖网、护佑水生态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要让水“清”起来、“流”起来、“活”起来,全社会共同参与,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鸟飞鱼翔、人水共生”的河湖生态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