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支队四月十日至年底实施“文明交通行动”对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陋习进行曝光
白城火车站前出租车专用道。除出租车外,其他车辆禁止停靠、通行。李晓明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努力实现“美丽和谐新白城”的目标,白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于4月10日开始至年底,开展“文明交通行动”。
为确保此次行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迅速在全市掀起遵章守法文明行车的良好氛围,白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各媒体、网站、LED诱导屏开辟了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专栏,对一些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陋习进行曝光,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此次曝光的对象均为违法占用出租车专用道的机动车辆。这些机动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违法使用专用车道的车辆处罚款100元,不计分。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违法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会严重影响交通秩序,且易造成道路交通拥堵,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希望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都能各行其道,按照指定的道路行驶。
此次曝光的违法车辆详细信息,刊发在4月16日的“指尖白城”微信公众号上,请扫描报纸上方二维码,关注“指尖白城”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