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分析 走进白城 专题专栏
发布时间:2019-05-17 08:21:00    来源:
收藏

洮南市监局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为强化药品流通领域质量监管,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强化措施,日前在全市药品流通领域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规范执业药师管理,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此次整治活动的对象是单体零售药店、零售连锁企业及门店。整治的重点一是药品零售企业中存在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挂证”是指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为目的,将本人持有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到非工作单位的行为。二是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三是药品零售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为取得整治实效,该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要求。

全面督促药品经营企业搞好自查。对存在执业药师“挂证”、配备不到位兼职现象以及履职不到位的、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问题,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主动整改。所有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一并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要立即改正或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对企业自查与日常检查掌握的情况不符的,重点进行现场核查,依法对违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

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认证检查、行政许可等工作结合,统筹推进,集中攻坚,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大对查处执业药师“挂证”兼职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从严整治的高压态势。同时,鼓励企业人员加强药学专业培训,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不断扩充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队伍,以满足执业药师需求。

结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执业注册信息,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形成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他们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常态化监管轨道,对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处方药销售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通过企业自查、警示约谈、现场核查等手段,大力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和履职行为的监督管理,使“挂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净化药品市场经营秩序,让群众放心购药、安全用药。



主办:白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2208000056

吉ICP备17005202号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69号

访问量:
建议您使用IE8以上版本或使用360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