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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10 08:2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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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全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会议精神,镇赉县严密部署,全面打响秋季秸秆禁烧战役。

镇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并作为全县一项环境保护专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

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整合全县力量,启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化监管,不断对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发出升级指导意见,检查落实情况,扩大全县公众舆论宣传效果。县委、县政府联合督查室、环保、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4个联合督导组,对各乡镇(场)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巡查监管,形成镇、村巡查体系,严防严控“第一把火”,对发生“第一把火”的村、工作区视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各乡镇(场)派出所全员参与到所属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中,配合乡镇(场)做好监督检查、执法巡查和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查处。

此外,该县还制定了行政区秸秆离田方案,行政区内的秸秆,除实施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以外,一律实施离田处理。对未能捡拾打包外运的,增设临时储存场所,确保农作物收获后,除需秸杆还田外,未机收打捆和散落田间的秸杆得到及时清除。同时,该县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网站播报、村级广播、印发政府通告、悬挂标语横幅和宣传车、宣传单、微信群等多种手段,全方位宣传普及政策法规,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晓违规焚烧秸秆的严重后果。各乡镇(场)组织乡村组三级干部进村入户,宣讲保护性耕作、堆沤、翻压等新技术,签订《不焚烧秸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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