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级总河长会议和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要求,继市级总河长会议后,近日,镇赉县召开县级总河长会议,安排部署镇赉县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
会上,县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石志海汇报了《关于镇赉县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级河(湖)长调整意见》《2018年镇赉县关于完善湖长制工作安排意见》《2018年镇赉县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分细则》的起草情况,审议通过了《2018年镇赉县关于完善湖长制工作安排意见》和《2018年镇赉县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分细则》,同意了《关于镇赉县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级河(湖)长调整意见》。县委书记鲍长山,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楠任总河长。
会议就推进落实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和担当意识。各乡镇、各部门及各级河长必须站在讲政治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打先锋、站排头”要求,努力开创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新局面。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完善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围绕建立统筹联动、务实高效的“管、治、保”机制,在认真借鉴其他省市成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大胆探索符合实际的运行机制。要进一步聚焦问题,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督导检查问题整改,聚焦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聚焦河湖“管、治、保”的有序衔接,突出抓好5项污染防治攻坚任务、5项河湖整治专项行动、6项河湖治理工程建设和5项河长制基础工作。要进一步抓好落实,确保河长制工作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都很强的工作,涉及层面多、牵涉范围广,要明确任务抓落实、压实责任抓落实、督察督办抓落实,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