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常预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12月29日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常预因工作变动辞去白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主办:白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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