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国华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5月12日白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白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国华因工作变动辞去白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白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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