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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瀚海名城8栋楼房围栏违章的申诉书

【网民】提问时间:2016-05-17 09:03:43    

有关领导:我们是瀚海名城小区4号、6号、8号、15号、17号、19号、21号、33号8栋楼的住户,今天看到市规划局老城区改造违章认定表里,认定我们楼南面开发商统一建筑的围栏是违章建筑,我们很不认同。这样的认定与老城区改造的宗旨相违背。老城区改造有一项内容不是要把小区变成花园吗?我们这些围栏就是我们各家各户的小花园,这不正合乎老城区改造的目的吗,这是其一。(见围栏照片)其二、这些围栏都是开发商在建楼时一并统一建成的,规格很高,非常整齐,非常美观。我们也是看到有这样的建筑才花几十万把这楼房买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2条特别注明:“除属于自家院落以外,公共配套设施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这就说明围栏配套设施是我们的私有财产,宪法赋与了我们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第三、这些围栏设在小区里面,不面向大街,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不影响消防,而且围栏外人行道也经过硬化,还有两栋楼的围栏外都置有大树,很整齐、畅通,对我们住户的安全也有保障,拆除了反而会影响人们行走,会使各种车辆无序通行和停放,更对我们住户的安全造成隐患。拆除后暴露的地面是各种各样,谁来平整硬化?第四、如果是因为开发商当时的手续问题,那当时就应该进行阻止。你没有阻止,我们也花钱买了,而且觉得很好,你们就不要为难我们老百姓了,找开发商补办一下手续不就不违章了吗。这么好、这么整齐、这么美观的围栏就因为开发商当时没办手续就拆?我们看瀚海名城小区围栏的样式,应该成为这次老城区小区改造的榜样。为了安定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党和政府的崇高威信,维护私有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不要因为个别人决策考虑不够、调查不细,而影响市委、市政府给我们创造的美好生活,或造成群体纠纷以致影响政府正常工作的事件,因此我们希望有关领导能考虑我们不拆除这些围栏的申诉,还我们老百姓一个美好、稳定的生活心态。此致共3页:第1页正文 第2页围栏照片第3页业主签名二0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回复】回复时间:2016-05-26 08:37:40    

您好!针对反映问题市规划局高度重视,指派具体负责同志到该小区勘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全市老城区改造违法建设拆除总的原则和要求,规划局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对全市259个小区所有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了普查和认定,该小区圈建的围栏是目前存在的普遍共性问题,即小区内圈占的一楼花园是当时建楼时业主从开发商手中高价购买,而开发商因利益驱使,将原建成小区的公共用地圈建了整齐规范的围栏,确定属于违法建设,如拆除此类围栏,对百姓来讲损失巨大。针对这一现象,规划局已对市区部分小区一楼围栏问题进行了调研,下步将对开发商建成时就已经存在的围栏还是百姓私自圈占围栏做好分类处置,待请示研究决定后予以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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