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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内私建违章的管理问题

【网民】提问时间:2016-04-05 09:14:33    

随着春季来临,施工的也开始忙碌,然而一些个人私搭乱建有开始抬头。位于公园东路5号楼于7号楼之间巷道内的住房开始私建院墙,将公共面积圈起来私用,希望规划部门、城管部门调查处理。另外,位于5号楼后的二层楼,现在又开始私挖地下室,今天已开始浇筑混凝土了。地下室已经挖到室外,占用公共土地。同时,未经其它住户同意,建立变压器台并占用公共面积设围栏,影响了其它居民的利益,望调查处理。

【回复】回复时间:2016-04-12 11:06:45    

您好!留言收悉。洮北答复:城管执法局洮北分局执法人员与规划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勘察,经规划部门认定,此院墙为违章建筑,规划部门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当事人表示,2日内自行拆除。否则,规划部门将按法律程序,由政府指派相关部门强制拆除。 关于公园东路5楼二楼挖地下室,占用公共面积建立变压器台井问题,城管执法人员已到现场进行勘察,目前已报规划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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