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分析 走进白城 专题专栏
来源:

请市长为我做主!!!

【网民】提问时间:2016-03-10 20:54:21    

市长,您好!我叫杨帆,是一名通信兵退伍的二级士官,2003年底到2011年底当了8年兵,在部队非常优秀,党员,代理排长,获得太多的荣誉与证书。经过部队多年的教育与培养,一心想回到地方,为家乡贡献出一份力量。2012年被洮北区民政局告知分配到了洮北区农业局,农业局迟迟不安排我上岗,也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就说没有编制,自己回去想办法,我也多次与农业局沟通,未得到解决,2015年我曾2次给市长信箱写信,事情有了些进展,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联系我,让我联系农业局刘书记,刘书记告知我被分配到农业局下属的单位果树场,可以给我分几亩地,让我回去等消息,直到2016年3月份书记打来电话,让我去果树场找厂长,去了以后,说我的地给我留着了,可以跟我签合同,一次14年,14年可以自己种也可以包出去,14年包出去也就1万多元。一年1000元都不到,我当时听了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8年兵最后落了这么一个下场,这算是给我的一点补偿吗?我不后悔当兵,后悔当初要工作,真的很寒心!!!我虽然可以靠双手赚钱养家,但我对这件事的处理结果非常不满意,每月100块钱都不到。政府就是这么对待8年老兵的? 我在部队从事的是无线电报专业,与人防办通信站对口,8年曾获得全军,军区多项比武证书。现在没有机会让我的特长继续发挥下去,请市长为我做主,让我继续为国家国防建设作出一份应有的力量!!!

【回复】回复时间:2016-03-11 10:56:08    

您好!留言收悉。洮北区答复:一、投诉人于2012年年末由区政府指令性分配到我系统。我局按照白洮政发[2012]27号《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中接收安置原则,即“接收安置工作不增加财政支出。被安置到系统的退役士兵,系统内有企业的先安置到企业,没有企业的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原则的顺序安置,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改变这个原则”的规定,将投诉人安置到系统下属的唯一一户国有农垦企业洮北区果树场。 洮北区果树场作为国有农垦企业,现有在职职工240人,土地面积150公顷,以栽植南国梨、李子、葡萄等果树为主,于1985年开始实行土地承包经营,职工通过承包经营果树地来保障生产生活。由于人多地少,人均承包果树地4亩左右。 在2013年投诉人报到时,由于果树场第二轮土地承包期(2000年至2014年)还没有结束,也没有多余土地可以给杨帆承包,当时已向他说明了果树场的相关情况。 2014年年末、2015年年初果树场应完成第三轮土地承包,但由于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内退休的职工不愿交出土地、在职职工坚持收回退休职工土地并平分,双方作为不同利益群体到区政府上访,为彻底解决好上访问题,不影响农时,故经职代会同意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延长一年,于2016年初再进行第三轮土地承包。 2016年年初,投诉人作为果树场职工参加了第三轮土地承包经营。果树场分给杨帆一块承包地(约4.5亩),2月份电话进行了电话通知,投诉人于3月份到果树场向场长咨询了相关事项后并没有同果树场签订承包合同,要求果树场将土地给他预留一个月后他再做决定,果树场场长表示同意。 投诉人作为果树场职工,同果树场其他在职职工的待遇是一样的,都是承包土地生产生活,至于所承包果树地是自己经营还是转包他人由杨帆本人自行决定,价格随行就市。 二、今年年初洮北区面向1999年至2012年接收的复员军人招聘150名工作人员,对招聘信息洮北区农业局已及时通知了投诉人。

回复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