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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和公职是否可以超越法律

【网民】提问时间:2015-12-26 18:07:44    

您好, 我们是洮南市蛟流河乡昌盛村村民,我村村民委员张喜伙同畜牧站站长宋奎文,已养殖为名,骗取村上廉价提供土地,这些土地原本就是耕地,只不过是他们用不正当手段,欺瞒百姓。为了达到扩建目的,他们恶意将张喜的人口地放荒两年,再已闲置土地为名,改变其用途,搞永久性建筑。村民多次投诉,可是,当地很多主管人员都与这二人称兄道弟,职场互益。根本不法制止其破坏行为,现如今,违建再继续,耕地在一点点被蚕食,可是百姓却投诉无门,当地主管部门一律采取民不举官不究的方针,或是得过且过的处理态度,为违建者争取了时间,放纵了违法行为。此外,张喜曾因骗取低保补贴,毁林建房被查,都被大事化下小,小事化了而不了了之,现在,一个党员村干部,一个公职人员竟敢大面积破坏肥沃耕地,其行为另百姓痛恨,但百姓却无能为力,恳请领导关注,督促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对违法者严惩。 无助百姓的诉求,打扰您请原谅

【回复】回复时间:2015-12-28 09:47:44    

您好!留言收悉,由于您反映的内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建议您仔细阅读市长信箱受理说明,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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